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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条款

善融商务会员服务协议

善融商务会员服务协议

版本更新日期:2022年9月12日

版本生效日期:2022年9月20日

《善融商务会员服务协议》是善融商务会员与建信金服就善融商务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的协议,协议双方应予遵守。

您在申请注册流程中点击同意本协议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将以粗体下划线标识,应重点阅读。如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可向善融商务客服咨询。

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善融商务达成一致,成为善融商务平台“会员”。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

一、定义

除有特别说明外,下列概念在本协议中的定义如下:

1.1 善融商务:指建信金服善融商务平台,包括善融商务企业商城(域名为:mall.shanrongmall. com)、善融商务个人商城(域名为:buy.shanrongmall. com)和善融商务小程序等平台,包括网站、小程序及用户端等形态。

1.2 平台运营者:特指建信金服。

1.3 善融商务服务:善融商务基于互联网,以包括善融商务网站、小程序、用户端等在内的各种形态(包括未来技术发展出现的新的服务形态)向会员所提供的各项服务。

1.4 商品:指商户通过善融商务提供的产品或服务。

1.5 商户:指通过善融商务进行商品销售的卖方。

1.6 会员:在善融商务注册、接受本协议及善融商务已经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全部规则、使用善融商务服务以及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其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

 

二、服务协议的确认及接受

2.1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建信金服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或修改)的有关善融商务的各类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上述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建信金服另行明确声明外,与善融商务有关的一切服务、交易及非交易活动均受本协议约束。

上述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建信金服通过以下方式发布或告知会员的规则:通过善融商务或其他渠道发布公告、通知、声明;网页上出现的关于交易操作的提示说明;发送给会员的信息(通过向会员预留手机发送短信或通过电话语音形式发送)等。

2.2 会员在注册或使用善融商务服务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协议,并特别注意了字体存在粗体下划线或其他标识的部分,对本协议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需要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并且愿意遵守其全部内容;对于不能理解的条款,可以向建信金服发出要求说明的请求,在对本协议条款充分理解的前提下方可继续注册。

2.3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业务需要,建信金服有权对本业务服务内容、操作流程、收费项目或标准等进行调整。涉及会员权利义务内容调整的,将在善融商务首页显著位置等渠道对变更内容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会员有权提出意见。变更后的内容施行前, 建信金服将通过上述渠道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日),公示期满后变更内容执行并适用于本协议,建信金服无需另行通知会员。如有需要,建信金服将在公示前报经有关监管部门核准或备案。会员有权在公示期间选择是否继续使用善融商务服务,如果会员不愿接受善融商务公示内容的,应在公示期间书面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如果会员未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视为会员同意相关调整,变更后的内容对会员产生法律约束力,若会员不执行变更后的内容,建信金服有权选择终止善融商务服务。

 

三、会员注册

3.1在办理建信金服善融商务会员注册程序或使用建信金服善融商务服务时,会员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其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若会员不具备前述与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则该会员及其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此外,会员还需确保不是任何国家、地区或国际组织实施的贸易限制经济制裁或其他法律法规限制的对象,也未直接或间接为前述对象提供资金、商品或服务,否则会员应当停止使用善融商务服务,同时会员需理解违反前述要求可能会造成无法正常注册及使用善融商务服务。

3.2当会员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包括但不限于点击注册页面下方的“同意以上服务条款并提交注册”按钮等方式)本协议后,即成为善融商务会员,本协议产生法律效力,表示会员愿意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如果会员不同意本协议的约定,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或停止使用建信金服善融商务服务。

 

四、会员的主要权利及义务

4.1在注册时,用户应当按平台页面的提示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信息及相关注册资料(如电子邮件地址或联系电话),保证该信息及资料内容的持续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并同意建信金服通过必要方式对其身份和资质进行审核。会员的信息及相关资料发生变更时,会员有义务及时在建信金服善融商务更新有关注册资料。

4.2因会员的信息或其他注册资料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失效或违法而导致建信金服无法提供服务或提供服务时发生错误,会员不得将此作为取消交易、拒绝付款的理由,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会员承担,因此给建信金服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会员应承担包括赔偿损失在内的一切责任。

4.3会员在注册时使用的登录名应当符合法律、本协议和业务管理规则,不得侵犯或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建信金服有权对登录名的有效性进行审核。若会员的登录名不符合上述规定,善融商务可回收会员的登录名。会员连续12个月未使用会员的登录名称和密码登录善融商务,建信金服有权终止向会员提供建信金服善融商务服务,及注销会员的账户。

4.4用户注册成为建信金服善融商务会员后,有权使用自己的用户登录名称及密码登录善融商务平台。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登录名称及密码,避免以不安全的方式或在不安全的环境下使用密码,切勿将密码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他人,或以易被他人发现、获得、盗用的方式保管。会员应对使用其登录名称以及密码而从事的交易或非交易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5会员不得转让、出租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名及密码),会员违反该规定而引起的后果由会员承担责任,因此给建信金服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会员承担赔偿在内的一切责任。

4.6会员使用善融商务服务应直接通过善融商务所在网站或使用正规应用商店下载的用户端登录,而不应通过未经建信金服认可的邮件或其他网站提供的链接及非官方渠道下载的用户端登录。

4.7 会员承诺其在使用善融商务服务时的所有行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善融商务相关规则并符合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会员应对其在善融商务或善融商务服务中传输、发送、发布的信息内容负责。因会员在善融商务或善融商务服务中传输、发送、发布的信息内容而造成建信金服或其他第三方损失的,该会员应承担责任,并应赔偿建信金服或第三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4.8 在使用本服务时,若会员或会员的交易对手未遵从本服务条款或网站说明、交易页面中之操作提示、规则,建信金服有权不予提供相关服务,会员或会员的交易对手承担责任。因会员的原因导致建信金服或第三方损失的,建信金服保留追索的权利,同时会员应当承担建信金服合理的追索费用。

4.9 因会员原因导致的损失由会员自行承担,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会员不按照交易提示操作,会员未及时进行交易操作,会员发送的交易指令错误或不完整。

4.10 如会员为个人会员的,建信金服为会员办理本协议项下事项所必需的情形下,会员同意并授权建信金服收集、存储会员在办理本业务过程中主动提供或因使用服务而产生的个人信息,会员同意并授权建信金服可将上述信息用于善融商务为会员提供的各类服务中涉及商品或服务交易各个环节的通知、验证、支付结算等相关合理用途,上述信息的范围包括会员的身份信息、账户信息、交易信息等

4.11 对于会员同意建信金服处理的个人信息,建信金服将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与会员的约定开展信息处理行为,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护会员的个人信息,部分信息需要委托第三方处理。接收信息的上述第三方将为处理本协议项下事务之目的接触并按照建信金服的处理权限处理会员个人信息,建信金服承诺将向有关第三方明确其保护会员个人信息的职责并要求第三方承担相应保密义务。

4.12会员对于其发布在建信金服善融商务网站和手机用户端(APP)的各类信息(但不包括会员的身份信息)以及其派生的知识产权等,均授予建信金服善融商务独家的、全球通用的、永久的、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建信金服有权对之以电子或书面等方式进行使用、复制、发行、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执行和展示或制作其派生作品。

会员如发现其发布在建信金服善融商务的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信息、个人信息、身份信息要素以及信用评价信息等)有错误,均有权提出异议并请求及时更正。如发现建信金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双方约定处理上述信息的,有权要求建信金服及时删除。

4.13 会员不得使用与善融商务正常业务无关的软硬件装置干预或试图干预善融商务的运作或正在善融商务进行的交易。

4.14 会员不得对善融商务上的资料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建信金服授权的情况下,复制在善融商务上展示的资料并用于商业用途。

4.15 建信金服将通过善融商务发布有关善融商务的各类规则、通知、公告及声明,会员应当经常浏览善融商务发布的各类规则、通知、公告及声明,以了解善融商务各类政策、规则、事项的变化。建信金服不再单独或个别地通知会员前述信息。但会员仍应及时更新个人通讯或联系方式,因会员未及时更新而导致通知不到、权利丧失、服务中断或终止等不利后果由会员承担。

4.16 会员有权选择使用善融商务平台提供的支付方式,会员理解并确认善融商务平台支付结算服务由具备合法资质的第三方为会员提供,该等支付结算服务的使用条件及规范由会员与支付结算服务提供方确定,与建信金服无关。

4.17鉴于部分会员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签署《中国建设银行善融商务会员服务协议》并成为善融商务平台会员,签署本协议代表会员同意建设银行将本协议生效前已交付建设银行的资料(包括不限于:用户名、手机号码、姓名、身份信息、昵称、头像等)、因使用善融商务平台产生的历史交易数据(包括不限于:收货人/提货人姓名、收货地址/手机号码信息、订单信息、配送信息、发票信息等)相关信息和资料交付建信金服,以确保历史交易等能够正常操作。

4.18 其他具体约定参阅善融商务的相关规则。

 

五、建信金服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5.1 建信金服有义务在现有条件下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为会员提供的服务顺利进行。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建信金服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战争、暴动、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社会事件、政府行为、禁令、电力故障等客观情况)导致服务中断或其他缺陷的,建信金服将视情况给予会员必要的帮助。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建信金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因建信金服合理控制范围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站所具有的特殊性质而产生的包括因Internet连接故障、计算机病毒、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的影响、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在内的影响网络正常运营的因素)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其他缺陷,建信金服不承担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会员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由于建信金服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而产生的交易或服务系统问题,造成资料、行情等信息传输或储存上的错误,导致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致使善融商务服务响应延迟或未能履约的,对此可能造成的责任建信金服不予承担。

5.2建信金服有权依据其内部业务规定及商业判断独立决定是否同意会员所申请事项,如会员资格申请。

5.3 会员的登录名、密码遭到未经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安全问题,会员应立即通知建信金服。

5.4 建信金服对自身发布的公告信息真实性负责。善融商务会员信息以及会员的产品/服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络信息,产品/服务的描述和说明,相关图片等)由会员提供,会员应当确保其发布的信息真实有效,并依法对其提供的信息承担责任。

5.5 建信金服对服务中涉及的会员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但在下述情况下建信金服可以披露会员资料:

(1)本协议另有约定或事先获得会员的书面授权或应允;

(2)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按法定程序的要求;

(4)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披露前已为公众所知悉。

6)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5.6 对于会员在建信金服善融商务上的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违规、违反会员所做承诺或约定义务、违反善融商务规则、被第三方通知侵权等)或其它建信金服认为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建信金服有权采取删除或屏蔽会员发布的信息、限制或终止全部或部分服务、解除协议、列入黑名单、网站公示、警告等一项或多项处理措施,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会员有权提出异议。

5.7建信金服有权对会员的账户资料及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发现账户资料或交易行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有权向会员发出询问的通知,并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要求会员改正或依据本协议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5.8建信金服有权自主决定会员在页面的展示位置排列的标准及规则

5.9 善融商务仅作为会员寻找交易对象,就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交易相关的服务的平台。会员需要对交易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安全,商品或服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以及交易各方履行其交易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及谨慎的判断,建信金服将严格履行作为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相关法律义务,发现平台内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时,将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5.10 对交易各方发生的争议,建信金服有权依据争议任何一方的要求向相关单位提交系统记录作为证据。

5.11  会员同意建信金服在会员的计算机上设定或取用与善融商务交易相关的有关信息。

5.12 会员同意,建信金服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其关联公司,发生此种情况时建信金服仅需提前以网站公告的形式通知会员即可。

5.13 其他具体约定参阅善融商务的相关规则。

 

  • 善融商务服务及规范

6.1 会员使用善融商务服务的过程中,善融商务为会员提供了关键词检索、筛选、收藏及关注等功能,以更好地匹配其需求。善融商务支持会员对感兴趣的商品及/或服务进行收藏、添加至购物车,关注所感兴趣的店铺/品牌等。

6.2当会员在善融商务购买商品及/或服务时,需仔细确认所购商品的品名、价格、数量、型号、规格、尺寸或服务的时间、内容、限制性要求等重要事项,并在下单时核实联系地址、电话、收货人等信息。如会员填写的收货人非下单会员本人,则该收货人的行为和意思表示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下单会员承担。

会员的购买行为应当基于真实的消费需求,不得存在对商品及/或服务实施恶意购买、恶意维权等扰乱善融商务正常交易秩序的行为。基于维善融商务交易秩序及交易安全的需要,善融商务发现上述情形时可主动执行关闭相关交易订单等操作。

6.3会员有权在善融商务提供的评价系统中对达成交易的其他用户商品及/或服务进行评价。为确保评价内容能为消费者购物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反映商品及/或服务的真实情况,会员的所有评价行为应遵守善融商务规则的相关规定,评价内容应当合法、客观、真实,与交易的商品及/或服务具有关联性,且不应包含任何污言秽语、色情低俗、广告信息及法律法规与本协议列明的其他禁止性信息;会员不得利用评价权利对其他用户实施威胁、敲诈勒索。善融商务可按照善融商务的相关规定对会员实施上述行为所产生的评价信息采取必要处置措施。

6.4会员在善融商务交易过程中与其他用户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途径解决:

(一)与争议相对方自主协商;

(二)使用善融商务提供的争议调处服务;

(三)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

(四)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五)根据与争议相对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如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六)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5针对通过善融商务取得的商品、服务、软件及技术(包括善融商务提供的软件及技术),会员需遵守所有适用的进出口管制、贸易限制与经济制裁相关法律法规。基于维护善融商务交易秩序及交易安全的需要,如会员违反前述承诺,善融商务可在发现上述情形时主动执行关闭相关交易订单及作出账户处置等操作。

七、 费用

7.1会员因交易或使用善融商务服务而发生的所有应纳税赋以及费用由会员承担。

7.2建信金服根据服务项目或服务内容,对服务价格、优惠措施及其生效和终止日期、与价格相关的例外条款和限制性条款、咨询(投诉)的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善融商务网站、用户端等渠道以公告的方式向会员明示。建信金服在善融商务上发布的公告内容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会员应在充分知晓、理解有关公告内容后签署本协议。

7.3 建信金服有权向会员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建信金服有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业务需要对收费项目或标准进行制订及调整,并正式对外公告一定时期后执行并适用于本协议,无需另行通知会员,如有需要, 建信金服将在公告前报经有关监管部门核准或备案;会员有权在 建信金服公告期间选择是否继续使用相关服务,如果会员不愿接受公告内容,应在公告施行前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如果会员未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视为会员同意相关调整,变更后的内容对会员产生法律约束力,若会员不执行变更后的内容,建信金服有权选择终止本项服务。

7.4当会员为建信金服善融商务商户时,建信金服有权根据与用户签订的《善融商务平台商户合作服务协议》中的收费条款,扣收会员相应费用。

7.5在没有其他特殊说明或约定的情况下,根据交易规则等善融商务规则或会员签署的协议,建信金服有权自动扣收会员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具体收费标准、收费方式以建信金服公示的服务价目表为准。

 

八、责任范围

8.1建信金服负责按"当时现状"和"当时可得到"的状态向会员提供善融商务服务,不对善融商务服务的适用性、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以及其他质量特性作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建信金服将通过依法建立相关检查监控制度尽可能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和良好体验。

8.2会员了解善融商务上的信息系会员自行发布,且可能存在风险和瑕疵。善融商务是会员获取产品或服务信息、寻找交易对象、就产品/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及开展交易的场所,建信金服无法确保交易所涉及的产品/服务的质量、安全或合法性,商贸信息的真实性或准确性,以及交易各方履行其在贸易协议中各项义务的能力。会员应自行谨慎判断确定相关产品/服务或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根据法律规定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与损失。

8.3会员应自行解决通过善融商务进行交易而产生的纠纷,承担通过善融商务进行交易产生的风险和损失。建信金服将依法履行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义务,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8.4买方会员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建信金服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尽可能提供卖方会员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8.5会员自善融商务及善融商务工作人员或经由本服务取得的建议和资讯(含书面及口头形式),不构成建信金服对本服务的保证。 会员因使用上述建议或资讯而产生的损失,由会员承担。

8.6 除非法律法规明确要求,或建信金服有合理的理由认为会员及具体交易行为或事项可能存在违法或违约情形,通常情况下,建信金服不对所有会员的注册数据、产品(服务)信息、交易行为以及与交易有关的其它事项进行事先审查。

8.7会员了解并同意,建信金服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导致会员的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 (无论建信金服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1) 使用或未能使用善融商务服务。

(2)第三方未经批准的使用会员的账户或更改会员的数据。

(3)电力供应故障、通讯网络故障等公共服务因素或第三方因素导致的情形。

(4)通过善融商务服务购买或获取商品、样品、数据、信息或进行交易等行为产生的费用及损失。

(5)会员对善融商务服务的误解。

(6) 对于建信金服善融商务提供的与其它互联网网站或资源的链接,会员可能会因此连结至其它第三方经营的网站或资源,但该类第三方经营的网站或资源由各经营者自行负责,不属于建信金服控制及负责范围之内,会员因使用或依赖该类网站或资源发布的或经由此类网站或资源获得的内容、物品或服务所产生的损害或损失。

8.8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建信金服对本协议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向该会员收取的该年度服务费用总额。

 

九、服务终止

9.1 经建信金服审核认为会员违反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定和本协议的,建信金服有权终止对会员的服务.

9.2会员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终止本协议:

  1. 在满足善融商务账户注销条件时会员注销账户的;
  2. 变更事项生效前会员停止使用并明示不愿接受变更事项的;
  3. 会员明示不愿继续使用善融商务服务,且符合善融商务终止条件的。

十、争议解决

10.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

10.2会员和善融商务之间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建信金服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但若会员同时还签订了《善融商务商户合作服务协议》,会员和善融商务之间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按照会员签订的《善融商务商户合作服务协议》争议解决条款执行。

特别提示:如对善融商务服务或本协议条款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拨打建信金服会员服务与投诉热线咨询与反映,提出方式为:电子邮件:jianxinjinfu.jxjf@ccbft.com;电话:4006218888

会员承诺:本人(单位)已仔细阅读上述所有条款,并已特别注意字体加黑的内容。本人(单位)对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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